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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山西省晋城市气象局、教育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市县两级气象、教育主管部门与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把保障广大师生命安全作为校园防雷安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做好学校防雷安全工作。
《通知》要求,市县两级气象、教育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职责,压实安全责任,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每年汛期前联合对本行政区域内学校防雷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不断完善学校雷电防护装置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加强雷电防护装置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等措施,落实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制度,扎实做好学校防雷安全;加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传输、接收等,科学高效开展雷电等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加大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普及防雷知识,特别是雷电发生频率较高和雷电防护薄弱的偏远山区、农村地区中小学校,应把雷电灾害防御知识纳入安全教育课的重点内容,增强师生科学防雷、主动防雷的意识,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避险、自救、互救能力,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雷电造成的危害。
(作者:司艳敏 责任编辑:闫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