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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地处低纬度亚热带地区,气候复杂多变,是雷暴多发地区,每年我区因雷电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居全国前列,雷暴对我区易燃易爆和危化品场所及其他民用设施造成的爆炸、严重火灾等潜在风险不容忽视。今年以来,广西各级各部门深刻认识我区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防雷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做好防雷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增强做好防雷减灾工作的责任感,采取多项有效措施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雷电灾害事故和次生灾害的发生。
加强生产经营单位防雷安全检查,进一步提升防雷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把防雷安全纳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范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建立常态化的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建立重点监管对象“名录库”,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提高监管的效率和能力。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保障防雷监管人员配置,强化行政执法与技术培训,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防雷监管队伍。加强对基层主管机构执法过程的监督和指导,不断提升执法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加强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管理,提升雷电灾害应急处置能力。每年定期开展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的防雷装置检测质量考核,同时要打破地域限制,按规定统一管理已在广西登记信息的区外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对有举报、投诉、失信行为或质量评估不合格的检测单位,列为检查重点,增加检查次数。建立和完善相关防雷减灾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在雷电高发时期,媒体、通信单位及时传播雷电灾害防御信息,指导公众采取正确措施,避免或减少雷电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加强防雷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提升全民防雷减灾意识。各级人民政府把生产经营单位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防雷安全信用纳入社会信用体系,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落实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对于严重失信的企业和机构,开展联合惩戒。广泛开展防雷科普知识宣传,对防雷安全重点单位进行常态化科普,组织开展农村和基层的防雷知识宣传,不断提高全社会依法防雷、科学防雷、主动防雷的意识。严格执行雷电灾害上报制度,在遭受雷电灾害后及时向当地政府及气象部门报告灾情,并协助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和鉴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