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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加强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要着力提升防雷减灾能力,切实加强防雷减灾管理,着力压实防雷安全责任,并明确10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通知》要求,提升雷电监测预警能力,推动解决雷电预警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问题;进一步提升雷电灾害防御能力,积极推进防雷技术与雷电监测预警技术、物联网等新技术的融合;提升雷电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制订完善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演练,加强信息共享互通,雷电灾害发生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高效妥善处置灾情;广泛开展防雷减灾知识宣传,把防雷安全知识纳入各级党政干部、企事业法人、各行业安全监管人员以及中小学校教育培训内容。
《通知》要求,认真开展防雷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改问题;严格防雷中介机构管理,进一步强化资质管理;大力建设防雷安全信用体系,将防雷安全信用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通知》要求,强化组织领导保障,切实加强对防雷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把防雷安全纳入安全生产工作统筹部署和智慧城市管理内容;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原则,落实气象、应急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教育、农业农村、林业、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等部门监管责任;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清单。
(作者:李钦 邓敏佳 责任编辑:栾菲)